REACH檢測認證含義
REACH是歐盟法規《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建立了這樣的理念:社會不應該引入新的材料、產品或技術,如果它們的潛在危害是不確知的。
◆ 注冊(Registration) 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1 噸的所有化學物質需要注冊,年產量或進口量10 噸以上的化學物質還應提交化學安全報告。
◆ 評估(Evaluation) 包括檔案評估和物質評估。檔案評估是核查企業提交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質評估是確認化學物質危害人體健康與環境的風險性。
◆ 許可(Authorisation) 對具有一定危險特性并引起人們高度重視的化學物質的生產和進口進行授權,包括CMR,PBT,vPvB 等。
◆ 限制(Restriction) 如果認為某種物質、配制品或物品的制造、投放市場或使用導致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不能被充分控制,將限制其在歐盟境內生產或進口。
三、REACH 法規中物品的責任和義務
◆ 若產品中含有有意釋放物質,且該物質年出口量大于1 噸,需要進行注冊。
◆ 若產品中不含有意釋放物質:
1.若產品中含有高關注物質(即SVHC),并且含量小于0.1%,無需通報和主動進行資訊傳遞,但是如果進口商或消費者要求有義務提供相關資訊;
2. 若產品中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小于1 噸,必須向下游進口商進行告知和相關資訊傳遞,同時出具相關明檔說明;
3. 若產品含有SVHC,并且含量大于0.1%,同時年出口量大于1 噸,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工作;
4.應消費者要求,物品的所有供應商應該收到請求的45 天內,提供給消費者其可獲取的充足資訊,以使物品安全使用。這些資訊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reach檢測項目
2019年1月15日,歐洲化學品ECHA發布通知,新增第20批共6項物質為高度關注物質,其中包括了四種多環芳香烴物質和一種苯物質,另外一種物質也因其內分泌干擾特性被收入,SVHC清單正式更新為197項。
注:目前歐盟REACH SVHC已更新到211項。
◆ 限制物質
即REACH 法規附件17,是對某些危險物質、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是物品除SVHC 以外的重要工作內容,2009 年6 月1 日歐盟關于限制物質舊的監管條例76/769/EEC 指令廢除,所有相關條例被歸入REACH 法規統一執行。任何物質,不管是其本身或含在配制品、物品中,只要該物質的使用對人類健康和環境具有不可接受的風險,都必須在歐盟范圍內進行限制,對于限制含量,附件17中有明確規定。
三、什么是SVHC
根據REACH法規57條,具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危險特性,而引起高度關注的物質:
(2)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的物質,即PBT物質;
(3) 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的物質,即vPvB物質;
(4) 具有內分泌干擾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但不符合2、3兩項的標準,同時有科學證據證明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
1.產品中含有SVHC時,企業需要履行責任和義務
◆ 作為物質進行銷售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安全資料表)。
◆ 作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種物質,當此物質含量≥0.1%時,需要向下游用戶提供SDS。
◆ 在物品中SVHC品質百分比>0.1%時,必須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45日免費提供可獲取的充足資訊,包括物質名稱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單的SVHC,在物品中品質百分濃度超過0.1%且總量大于1噸/年,則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報的義務,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單的SVHC,滿足通報條件的,必須在列入后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
2.SVHC通報
2007年6月1日,歐盟REACH法規——“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正式生效,REACH法規規定了化學品、下游物品的各項責任義務,是迄今為止影響廣泛的法規。
REACH法規附件XIV候選清單即為SVHC清單,法規規定,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應向ECHA進行通報: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t/y/生產商或進口商;
◆SVHC物質在物品中的總含量以品質分數計超過0.1%的濃度。
3.誰需要進行通報
◆ 歐盟制造商
◆ 歐盟進口商
◆ 非歐盟生產商(必須委托代表OR進行)
4.何時通報
◆2010年12月1日之**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2011年6月1日起6個月內提交;
◆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單的物質,通報須在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
CPSIA檢測加州65檢測REACH檢測生態紡織品檢測紡織品服裝檢測皮革鞋類皮具檢測電子電器檢測飾品檢測玩具檢測運動器材檢測家俱材料檢測食品接觸材料包裝材料鹽霧腐蝕試驗金屬成份分析配方成份分析。
五、REACH檢測模式
REACH檢測一般采用混測方式進行,即針對產品的所有金屬材質混為一種材質,非金屬材質混為一種材質,分開來測試。
六、REACH注冊法規
所列出的物質在歐洲現有商業化學品目錄(EINECS),已在歐盟(包括國家,2007年1月1日加入)生產的,但沒有被放置在歐盟市場上1992年6月1日后的物質,被認定為“不長鏈聚合物的物質’對于這些物質,報名時必須提交下列期限:
2010年11月30日
每年1000噸或以上,致癌,致突變或有毒的生殖物質每年1噸以上,和每年100噸以上的水生生物或環境的危險物質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期。
2013年5月31日
在100-1000噸,每年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期。
2018年5月31日
在1-100噸,每年生產或進口的物質的注冊截止日期。
所有的物質,不符合任何標準相物質被視為非分階段物質,通常情況下,非分階段物質沒有被制造,在市場上銷售或使用歐盟在2008年6月1日前,根據指令67/548/EEC,除非他們得到通知。
非分階段物質的潛在的制造商和進口商必須向ECHA提交查詢,并隨后在按照REACH注冊物質,才可以生產或進口該物質。
根據第67/548/EEC號指令(也稱為NONS)通知所有的物質都被認為是根據REACH注冊,ECHA已經登記號碼的所有通知。從ECHA的通知雇主可以要求登記號碼。
REACH檢測怎么判定過與不過
和其他的化學檢測一樣,REACH檢測也是評判產品環保性能的重要指標,可是問題來了,REACH檢測怎么樣才算通過呢?其實reach法案是針對出口歐盟的廠商一年元素重量的控制,因此單次超標并不會成為出口歐盟的絆腳石,只要重量能達到良好控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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